新开源: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2017-08-18
证券代码:300109 证券简称:新开源 公告编号:2017-062
博爱新开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爱新开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开源”)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收到控股股东暨一致行动人杨海江、王东虎、王坚强的通知,鉴于杨海
江、王东虎、王坚强等 3 人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即将到期,上述三人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继续作
为一致行动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书签署的背景情况
杨海江、王东虎、王坚强等 3 人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
人协议》,对一致行动关系和有效期等进行了明确约定,确立了对公司的共同控制
地位,该协议有效期至 2017 年 8 月 24 日届满。上述三位原一致行动人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以上三方系新开源的股东,截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杨海江持有公司 6.57%
的股份,王东虎持有公司 19.58%的股份,王坚强持有公司 8.81%的股份;三方共
持有公司 34.96%的股份。上述三位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所在公司 任职情况
1 杨海江 新开源 副董事长
2 王东虎 新开源 董事、总经理
3 王坚强 新开源 副董事长、技术总监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方同意:在作为公司股东行使提案权,或在股东大会行使股东表决权时,
均保持一致,采取一致行动,但提案权和表决权的行使和一致行动的实施均应以
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前提。三方对于本协议所列一致行动事项应在事先充分
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并保证不会因各方协商而延误相关事项的决策,亦不会延
迟对新开源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的时机。
三方同意:履行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自 2017 年 8 月 25 日至 2018 年 8 月 24
止。本协议确定之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其中一方不再
直接或间接持有新开源股份,不影响其他方继续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各方同意遵守上述约定。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博爱新开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