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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开源: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11  

						证券代码:300109              证券简称:新开源         公告编号:2017-113


                    博爱新开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 11 月 23 日,博爱新开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
次会议以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3:30 在河南省博
爱县文化路(东段)188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方华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76,175,43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682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76,139,73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66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35,7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209%。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4 人,代表股份 213,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77,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10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5,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0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审议后,通过现场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芜湖长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签署<融资及
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
     对 该 项 决 议 , 同 意 76,173,03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59%;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1.12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融资及收购框架协
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
    对该项决议,同意76,173,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
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59%;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1.12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天津同历并赢二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融资及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
    对该项决议,同意76,173,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
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59%;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1.12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赵天签署<融资及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
    对该项决议,同意76,173,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
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59%;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1.12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州君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
署<融资及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
    对该项决议,同意76,173,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
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59%;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博爱新开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博爱新开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爱新开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