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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开源: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6  

						新开源                                                      独立董事意见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爱新开源医疗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
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对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
次会议讨论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晶能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晶能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能生物”)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贷款方案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全资子公
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其正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晶能生物向银行申请贷款方案;同意公司为晶能生物向银
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
情况。
    二、关于聘任邹晓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邹晓文先生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
情形: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
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聘任邹晓文先生作为公司
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新开源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康熙雄:____________   孙芾:____________   吴德军:____________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