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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川技术: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2-10-25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兴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迎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刘迎新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2011.12.3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2,862,263,037.15         2,673,034,256.55                                     7.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616,526,715.17         2,503,831,914.53                                      4.5%
(元)
股本(股)                             388,800,000.00          216,000,000.00                                       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73                 11.59                                    -41.93%
(元/股)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8,555,414.48                                    403.7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46                                  270.37%
(元/股)
                                   2012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332,637,713.21                 15.02%         860,950,935.91                  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9,917,926.05                 13.67%         241,937,923.51               -6.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13.04%                   0.62               -6.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13.04%                   0.62               -6.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9%                   0.19%                 9.42%                -1.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3.62%                  -0.09%                 8.97%                -1.83%
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00,798.6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13,875,931.74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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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73,207.1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1.92
所得税影响额                                               -2,217,764.39


合计                                                       11,585,770.78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08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
                                              8,115,512 人民币普通股                                  8,115,512
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
                                             4,513,944 人民币普通股                                   4,513,944
    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
                                             2,908,155 人民币普通股                                   2,908,155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惠精选
                                             2,807,008 人民币普通股                                   2,807,008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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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F)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中小
                                               2,591,080 人民币普通股                                  2,591,080
      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中小
                                               2,551,757 人民币普通股                                  2,551,757
      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富兰克林国海
                                               2,507,528 人民币普通股                                  2,507,528
      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新兴
                                               2,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00
    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陈本强                     2,090,970 人民币普通股                                  2,090,970
                    张卫江                     2,068,470 人民币普通股                                  2,068,470
股东情况的说明               无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深圳市汇川投资                                                                                  2013 年 9 月 28
                     72,900,000                0              0         72,900,000 首发承诺
有限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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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兴明               32,017,680                0              0         32,017,680 首发承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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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礼文               14,259,240                0              0         14,259,240 首发承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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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田               14,259,240                0              0         14,259,240 首发承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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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迎新               14,259,240                0              0         14,259,240 首发承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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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柱学               14,259,240                0              0         14,259,240 首发承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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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 勇                14,259,240                0              0         14,259,240 首发承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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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伟               13,938,480                0              0         13,938,480 首发承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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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君恩                8,543,880                0              0          8,543,880 首发承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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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禄                8,543,880                0              0          8,543,880 首发承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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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江                6,407,910          202,500              0          6,205,410 首发承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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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斌                 6,407,910          270,000              0          6,137,910 首发承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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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本强                6,407,910          135,000              0          6,272,910 首发承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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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芬                 6,407,910                0              0          6,407,910 首发承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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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松泉                6,407,910          270,000              0          6,137,910 首发承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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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子平                6,298,560          337,500              0          5,961,060 首发承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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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3 年 9 月 28
李友发                 6,298,560        270,000               0       6,028,560 首发承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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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川                 6,298,560        810,000               0       5,488,560 首发承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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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 异                  8,223,120               0              0       8,223,120 首发承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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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春                 6,167,340        337,500               0       5,829,840 首发承诺
                                                                                               日
合计                 272,565,810      2,632,500               0     269,933,310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和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 29.90%,主要原因系:①随着公司销售收入增加,收到的票据相应增加②本
报告期消化前期存货,2012 年累计采购金额有所下降,应收票据背书转让金额减少;
(2)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 96.29%,主要原因系:①公司为促进销售,提高部分优质客户的信用额度,
延长付款期;②公司第三季度销售收入相比 2011 年第四季度销售收入有所增加,近期实现的收入尚未到货款结算周期。
(3)报告期内,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 267.46%,主要原因系公司预提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 59.01%,主要原因系:①公司销售人员增加,员工出差借备用金,暂未报
销;②报告期内公司支付投标保证金 199.36 万元,尚未核销;
(5)报告期内,存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 31.99%,主要原因系 2011 年公司为募投项目生产启动进行了存货储备,2012 年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正常生产消化前期存货,存货期末总量下降;
(6)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 81.18%,主要原因系苏州汇川二期土建勘测设计开工所致;
(7)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 322.93%,主要原因系苏州汇川厂区绿化工程完工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 116.84%,主要原因系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合并报表过程中内部销
售未实现的利润增加及递延收益增加,使得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增加所致;
(9)报告期内,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 57.69%,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2 年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采购量略有增加,
应付账款相应增加;
(10)报告期内,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 107.87%,主要原因系公司近期新产品线订单有所增加,预收货款相应增加;
(11)报告期内,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 576.47%,主要原因系公司消化前期材料库存导致材料采购量下降,相应引
起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下降所致;
(12)报告期内,预计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 31.8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售后保修费增加所致;
(13)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 75.50%,主要原因系公司将收到的与资产相关或弥补以后期间费用
的政府补助作为递延收益确认;
(14)报告期内,实收资本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 80.00%,主要原因系 2012 年 4 月 20 日,经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所致;
(15)报告期内,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 49.48%,主要原因系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境外子公司的报表项目
折算成人民币所致;
(16)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 35.58%,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江苏汇程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投资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和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本年 1-9 月较上年同期增长 36.7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销售人员数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使得销售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等相应增加;




                                                                                                                 4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本年 1-9 月较上年同期增长 43.98%,主要原因系:①报告期内的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数量较上年
同期有所增加,相应的工资、福利费用、办公费、折旧费用等也相应增加;②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材料费用增加;
(3)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本年 1-9 月较上年同期增长 30.75%,主要原因系应收款增加,按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增
加;
(4)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本年 1-9 月较上年同期增长 153.17%,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到的软件增值税退税款和政府补助较
上年同期增加;
(5)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本年 1-9 月较上年同期减少 56.46%,主要原因系占有少数股东的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减少所
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和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1-9月较上年同期增长403.74%,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①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年1-9月较上年同期增长56.56%,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收入增加,销售商
品收到的现金相应增加;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减少,到期应收票据托收金额增加;
②报告期内,收到的税费返还本年1-9月较上年同期增长151.00%,主要原因系本公司收到软件增值税退税款增加所致;
③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年1-9月较上年同期减少53.29%,主要原因系公司消化前期存货,采购金额
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④报告期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年 1-9 月较上年同期增加 52.57%,主要原因系公司人员数量较上年同期
有所增加,支付的职工薪酬和相关福利也相应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1-9月较上年同期减少171.74%,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①报告期内,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年 1-9 月较上年同期下降 79.94%,主要原因系 2011
年公司一期募投工程建设,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本报告期公司一期募投工程已进入竣工决算阶
段,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事项有所减少,相应的现金支出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②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年 1-9 月较上年同期增长 66.15%,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增银行定期存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 1-9 月较上年同期增加 313.43 万元,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江苏汇程收到少数股东投资
款 450 万元;
(4)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年1-9月较上年同期增长33.97%,主要原因如下:
①公司本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到账到期收回,使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较上年同期相应增加;
②本报告期收到软件增值税退税款与政府补助增加;
③本报告期购买商品、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业务回顾
    2012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6,095.09 万元,同期增长 9%;实现营业利润 23,443.07 万元,同期下降 19.70%;实现
净利润 24,394.28 万元,同期下降 7.07%。净利润出现下滑的主要原因为:1)受到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行业需求出现萎缩,
公司销售额未达到增长预期; 2)部分产品竞争加剧,毛利率出现一定下滑;3)公司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同比出
现较大增长,使得公司的净利润出现下滑。
    主营业务方面,电梯一体化及专机产品仍然保持较快增长,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产品基本持平,通用变频器、伺服系统
同比出现下滑,公司订单及销售收入没有达到预期。
       营业外收入方面,已经确认的软件增值税返还和政府补贴收益同比都取得大幅增长。
    2012 年 1-9 月,公司认真落实 2012 年经营计划。市场方面,在市场需求低迷的情况下,公司在大客户、项目型市场、
小型自动化设备市场加大资源投入,并取得一定收获;研发方面,加大产品需求分析和项目管理、提升资源部门的业务能力,
同时加大对核心技术攻关的资源配置;供应链方面,对物料供应模式、库存管理进行优化,完善了编码器、大传动产品的制
造平台建设,提高了库存周转率和交付能力。人力资源方面,按计划实施员工培养工作,特别是骨干员工培养;启动了部分
岗位员工的任职资格认证工作,落实人才激励机制。
2、未来业务展望




                                                                                                               5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面对工控行业的持续低迷,公司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特别是提高平台产品的核心技术水平,以便更好实施
进口替代策略;要持续加大对新业务和新产品的推广力度,以弥补行业需求的下滑。加强预算管理和费用控制,努力完成
2012 年的经营目标,即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0-10%;净利润同比下降 0%-10%。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
 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本人)
                                  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司未生产、开发任
                                  何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
                                  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深圳市汇川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
                                  何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本
                                  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生产、                           截至本报
                                  开发任何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                             告期末,公
                                  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司第一大
                深圳市汇川投资 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深圳                              股东和实
                有限公司、朱兴 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                                际控制人
                明、熊礼文、李俊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                            均严格遵
                                                                            2009 年 8
 发行时所作承诺 田、刘迎新、唐柱 不参与投资任何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               长期有效       守《关于避
                                                                            月 25 日
                学、姜勇、刘国伟、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                             免同业竞
                宋君恩、杨春禄、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争的承诺
                潘异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公司(本                          函》的条
                                  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司进一步拓展                           款,未出现
                                  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                         违反承诺
                                  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                           的情形。
                                  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
                                  相竞争;若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
                                  则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
                                  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
                                  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深圳市汇
                                  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
                                  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
                                  避免同业竞争。
                                      4、在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
                                  控制的公司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6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
                                 公司(本人)将向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截至本报
                                                                                                   告期末,未
                                                                                                   发生补缴
                                                                                                   住房公积
               朱兴明、熊礼文、
                                                                                                   金的情况,
               李俊田、刘迎新、关于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函》
                                                                                                   公司全体
               唐柱学、姜勇、刘      2010 年 3 月,公司全体 19 名自然人股东
                                                                                                   发起自然
               国伟、宋君恩、杨 承诺:“如主管部门要求公司为员工补缴 2010
                                                                            2010 年 3              人股东均
发行时所作承诺 春禄、潘异、张卫 年 2 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或因 2010 年 2 月之            长期有效
                                                                            月                     严格遵守
               江、周斌、陈本强、前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
                                                                                                   了关于补
               李芬、陆松泉、柏 或损失,全体股东将承担该等责任,以确保公
                                                                                                   缴住房公
               子平、李友发、刘 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积金的《承
               宇川、李晓春
                                                                                                   诺函》的条
                                                                                                   款,未出现
                                                                                                   违反承诺
                                                                                                   的情形。
                                                                                                    截至本报
                                                                                                    告期末,深
                                                                                                    圳市汇川
                                                                                                    投资有限
                                                                                                    公司严格
                                 股份锁定及转让限制承诺
                                                                                                    遵守《关于
                                    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汇川投资有限公
                                                                                                    持有深圳
                                司出具了《关于持有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
                                                                                      2010 年 9 月 市汇川技
                 深圳市汇川投资 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公司在境内首次    2010 年 4
发行时所作承诺                                                                        28 日-2013 年 术股份有
                   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月 20 日
                                                                                      9 月 28 日    限公司股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
                                                                                                    份的承诺
                                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函》条款及
                                等股份。
                                                                                                    深交所相
                                                                                                    关规定,未
                                                                                                    出现违反
                                                                                                    承诺的情
                                                                                                    形。
                                                                                                  截至本报
                                                                                                  告期末,公
                                                                                                  司实际控
                                                                                                  制人均严
                                股份锁定及转让限制承诺
                                                                                                  格遵守《关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明、熊礼文、李俊田、
                                                                                                  于持有深
               朱兴明、熊礼文、刘迎新、唐柱学、姜勇、刘国伟、宋君恩、杨
                                                                                                  圳市汇川
               李俊田、刘迎新、春禄和潘异出具了《关于持有深圳市汇川技术             2010 年 9 月
                                                                          2010 年 4               技术股份
发行时所作承诺 唐柱学、姜勇、刘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公司在            28 日-2013 年
                                                                          月 20 日                有限公司
               国伟、宋君恩、杨 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              9 月 28 日
                                                                                                  股份的承
               春禄、潘异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
                                                                                                  诺函》条款
                                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
                                                                                                  及深交所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相关规定,
                                                                                                  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
                                                                                                  情形。
                                朱兴明、李俊田、刘迎新、姜勇、刘国伟、宋                         截至本报
               朱兴明、李俊田、
                                君恩、杨春禄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011 年 6 月 告期末,公
               刘迎新、姜勇、刘                                          2010 年 4
发行时所作承诺                  承诺禁售期满后,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17 日-2014 年 司董事及
               国伟、宋君恩、杨                                          月 20 日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上年末本人直           6 月 17 日    高级管理
               春禄
                                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人员均严



                                                                                                                 7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格遵守《关
                                份。                                                              于持有深
                                                                                                  圳市汇川
                                                                                                  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股份的承
                                                                                                  诺函》条款
                                                                                                  及深交所
                                                                                                  相关规定,
                                                                                                  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
                                                                                                  情形。
                                                                                                   截至本报
                                                                                                   告期末,唐
                                                                                                   柱学严格
                                                                                                   遵守《关于
                                                                                                   持有深圳
                                唐柱学作为公司董事,承诺禁售期满后,在担                           市汇川技
                                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上年末             2011 年 6 月 术股份有
                                                                         2011 年 6
发行时所作承诺 唐柱学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             17 日-2014 年 限公司股
                                                                         月 17 日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6 月 17 日    份的承诺
                                公司股份。                                                         函》条款及
                                                                                                   深交所相
                                                                                                   关规定,未
                                                                                                   出现违反
                                                                                                   承诺的情
                                                                                                   形。
                                                                                                 截至本报
                                                                                                 告期末,公
                                股份锁定及转让限制承诺                                           司股东均
                                    公司股东周斌、陈本强、李芬、陆松泉、                         严格遵守
                                李友发、刘宇川和李晓春出具了《关于持有深                         《关于持
                                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有深圳市
               周斌、陈本强、李
                                承诺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2010 年 9 月 汇川技术
               芬、陆松泉、李友                                          2010 年 4
发行时所作承诺                  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28 日-2013 年 股份有限
               发、刘宇川、李晓                                          月 20 日
                                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和间接             9 月 28 日    公司股份
               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的承诺函》
                                上述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条款及深
                                过上年末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交所相关
                                的25%。                                                          规定,未出
                                                                                                 现违反承
                                                                                                 诺的情形。
                                                                                                   截至本报
                                股份锁定及转让限制承诺                                             告期末,公
                                      公司股东张卫江、柏子平出具了《关于持                         司监事均
                                有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                             严格遵守
                                函》,承诺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关于持
                                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有深圳市
                                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和                             汇川技术
                                                                                     2010 年 9 月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   2010 年 4               股份有限
发行时所作承诺 张卫江、柏子平                                                        28 日-2014 年
                                份;上述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   月 20 日                公司股份
                                                                                     6 月 17 日
                                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承诺函》
                                总数的 25%。张卫江、柏子平作为公司监事,                           条款及深
                                还承诺禁售期满后,在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                           交所相关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和间接持                             规定,未出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现违反承
                                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诺的情形。




                                                                                                                8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355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
                                                                                                          截至 2011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
                朱兴明、姜勇、唐                                                                          年 9 月 28
                                   知》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柱学、杨春禄、宋                                            2010 年 11      2010 年 11 月 日,公司董
                                   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君恩、徐光远、游                                            月 13 日、      13 日-2011 年 事、监事及
                                   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发行时所作承诺 林儒、胡国柳、柏                                            2011 年 6       9 月 28 日    高级管理
                                   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
                子平、张卫江、吴                                            月、2011        (已如期履 人员均严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妮妮、李俊田、刘                                            年7月           行)          格遵守了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
                迎新                                                                                      该项股份
                                   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上
                                                                                                          锁定承诺。
                                   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其他对公司中小
 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
                √ 是 □ 否 □ 不适用
 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步 不适用
 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
 业竞争和关联交 □ 是 □ 否 √ 不适用
 易问题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不适用
 解决方式           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股东均遵守以上承诺,未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5,831.5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67.19
                                        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
                                        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718.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报告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实现的效
      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1)             金额(2)                      益
                     变更)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1 年
生产高性能变频器      否     8,573.06 8,573.06       350 6,834.05     79.72% 07 月 31     1,703.79 是      否
                                                                             日
生产电梯一体化控制                                                             2011 年
                   否        4,551.95 4,551.95       10.6 3,771.06    82.84%              5,120.56 是      否
系统                                                                           07 月 31




                                                                                                                       9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日
                                                                              2011 年
生产高性能伺服系统 否        6,114.27 6,114.27    167.67 3,885.39      63.55% 07 月 31        735.35 是        否
                                                                              日
                                                                              2011 年
生产稀土永磁同步电
                   否        5,317.11 5,317.11       100 2,803.23      52.72% 07 月 31           4.55 否       否
机直驱系统
                                                                              日
                                                                             2012 年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否          2,739    2,739               2,739      100% 06 月 30                 不适用   否
                                                                             日
                                                                             2012 年
营销网络中心        否          1,985    1,985               1,985      100% 03 月 31                 不适用   否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280.39 29,280.39   628.27 22,017.73 -          -              7,564.25 -        -
超募资金投向
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春                                                           2011 年
汇通光电技术有限公 否           3,000    3,000               3,000      100% 09 月 30              18 否       否
司                                                                           日
                                                                              2011 年
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
                   否        4,114.94 4,114.94             1,327.87    32.27% 09 月 30        -229.83 否       否
司
                                                                              日
                                                                              2014 年
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
                   否          21,529   21,529    671.37 1,445.45       6.71% 06 月 30                不适用   否
心
                                                                              日
                                                                              2014 年
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
                   否          10,172   10,172    330.06    607.69      5.97% 06 月 30                不适用   否
目
                                                                              日
                                                                              2014 年
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
                   否          10,674   10,674    132.25     258.2      2.42% 06 月 30                不适用   否
控制器项目
                                                                              日
                                                                              2014 年
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 否          20,658   20,658      5.24     61.93       0.3% 06 月 30                不适用   否
                                                                              日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30,000   30,000              30,000      100% -           -            -        -
                            100,147.9 100,147.9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138.92 36,701.14 -          -               -211.83 -        -
                                    4         4
                            129,428.3 129,428.3
合计                -                           1,767.19 58,718.87 -          -              7,352.42 -        -
                                    3         3
                   (一)生产稀土永磁同步电机直驱系统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
                   1)工控行业持续低迷,导致直驱电机的市场需求下滑;
                   2)自 2011 年 3 月以来,磁钢等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生产成本大幅提高,影响了公司的
                   订单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3)与电力电子行业不同,电机制造是一个利润较低、劳动密集型的行业。电机制造企业需要在原材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料采购、零部件机加工、生产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苏州汇川作为一家电力电子行业的
(分具体项目)     企业,在电机生产管理和成本控制方面,不具备明显优势。
                   (二)长春汇通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为: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行业需求下降,相关产品订单未达
                   到预期。
                   (三)香港汇川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为:香港汇川在 2012 年年初正式运行,市场拓展尚处于初期阶
                   段,销售收入较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10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适用 □ 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为 156,551.11 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使用情况为: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1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1 年 3-4
                    月,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12,307.94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1 年 7-8 月归还超募资金 7,307.94 万
                    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 5,000.00 万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在本报告期内转为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
                    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出资 5,000 万港币(折合人民币约 4,250 万元,以实际投资时汇率折算额为
                    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末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4,114.94 万元(按实际投资时汇率约折港币为 4,988 万)投入香港子公司,该投资款已存放于募集资
                    金监管专户,将用于香港子公司支付进口物料款、员工薪酬、海外投资款、铺底流动资金、办公场
                    所租赁及设备购置等。截至本报告期末香港子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1,327.87 万元,其余存在募集
                    资金专户。
                     (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收
                     购长春市汇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资产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投资设立长春汇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长春
及使用进展情况
                     汇通")。
                    (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 3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
                    告使用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000 万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新增 15,000 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全部补充完毕。
                    (五)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
                    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用于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
                    的议案》、《关于缴付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剩余出资额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21,529
                    万元用于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0,172 万元用于年产 600 台/套大传动
                    变频器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0,674 万元用于年产 4 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拟
                    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20,658 万元用于年产 8000 台/套光伏逆变器项目。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项目完成进度分别为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 6.71%,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
                    5.97%,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 2.42%,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 0.30%。
                    (六)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超募资金余额为 119,849.97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经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转让的方式,将
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在建设“生产高性能伺服系统”和“生产稀土永磁同步电机直驱系统”项目过程中使用募集资金购
                   买的全部与电机生产相关的设备转移至子公司江苏汇程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汇程”),并由
                   江苏汇程在江苏泰州实施电机产品的生产,转让价格经评估后确定。上述议案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
                   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经公司 201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生产高
施方式调整情况
                   性能伺服系统”、“生产稀土永磁同步电机直驱系统”这两个募投项目中的伺服电机和直驱电机产品的
                   实施主体由子公司苏州汇川变更为子公司江苏汇程,其项目设计、资金使用未改变,该变更内容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10 年度存在以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超过规定的置换时间,不再进行置
                   换。
                    √ 适用 □ 不适用
                   2011 年 3 月 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使用 15,00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2011 年 3-4 月,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12,307.94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2011 年 7-8 月归还超募资金 7,307.94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 5,000.00 万元根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生产高性能变频器、生产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生产高性能伺服系统、生
                    产稀土永磁同步电机直驱系统、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营销网络中心六个募投项目均已完成项目建设,
                    节余资金共计:78,184,671.86 元,其中节余本金 72,626,616.87 元,占计划募集资金总额 24.80%;
                    利息 5,558,054.99 元。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经济环境影响,建造材料价格处于下降趋势,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了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项目总开支;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对市场进行了较
                   为充分的调研,采购优质且具有价格优势的国内设备,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
                    (二)募投项目存在后期尚需支付的质保金合计 1625.96 万元,未来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三)公司 2010 年度存在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未进行置换,累计 29,971,312.39 元。
                    (四)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的前提下,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节余本金约为 2639.57 万元,占计划募集
                    资金总额 9.0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原告汪新峰起诉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朱兴明案件进展:

    2012年8月14日,因该案标的超过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经二被告提出异议,该案已移送至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审理,案号:(2012)深中法商初字第41 号。具体内容可以通过该链接查阅: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2-08-14/61420813.PDF?www.cninfo.com.cn。
    2012年10月1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具体内容可以通过该链接查阅: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2-10-15/61660312.PDF?www.cninfo.com.cn。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2012 年 6 月 25 日,公司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
要求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公司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工作方案,对该通知发布之前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与通知
要求进行比对,同时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就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有关事
项作出部署。
      2012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形成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
    201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可以通过该链接查阅: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2-07-04/61224775.PDF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2-07-04/61224774.PDF
    2、执行情况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1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元)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股东的净利润(元)

   2011 年度              129,600,000.00     340,066,118.51                                    38.11%
   2010 年度              129,600,000.00     220,330,539.57                                    58.82%
   2009 年度                           -     102,616,035.43                                         -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元)              占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年均净利润比例

                                                 259,200,000                                  117.28%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
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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