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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川技术: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茵)2019-04-16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龚茵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在 2018 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
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在 2018 年度的
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
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共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10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每
次召开会议之前,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对提交董事会
的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2018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
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核查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序号     披露日期           会议                     事项                意见类型

        2018 年 1 月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
 1                                                                          同意
        16 日          第二次会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2      2018 年 3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      同意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龚茵


      13 日          四次会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4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
 3                                                                        同意
      25 日          五次会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6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
 4                                                                        同意
      26 日          六次会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
 5                                                                        同意
      2日            八次会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
 6                                                                        同意
      18 日          九次会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7                                                                        同意
      月 25 日       十次会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2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
 8                                                                        同意
      月 14 日       十一次会议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
     2018 年度,共组织召开了 1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规定审阅了公司定期报
告、年度审计报告、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审计计划及总结、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请公司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另外,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公司审计部的日常
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并给予指导。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本人参加 6 次。在会议上
审议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解
锁、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所
涉限制性股票解锁及离职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等事项。

     四、现场检查情况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龚茵


    2018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gongyin#zhongli.com(“#”请替换为“@”)

    2018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
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19年,本人将
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龚茵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