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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川技术:关于对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汇川技术总部大厦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19-045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汇川技术总部大厦项目
                         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川技术”)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汇
川技术总部大厦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议案》,拟对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汇川技术总部
大厦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61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 2,700 万 股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71.88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940,76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2,445,04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858,314,960.00 元 , 较 原 292,803,900.00 元 募 集 资 金 计 划 超 额 募 集 人 民 币
1,565,511,06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16 日出具的立信大华验字[2010]11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
督和管理,能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计划
    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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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总部基地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
 33,000 万元投入建设汇川技术总部大厦项目。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预计
 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项目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名称                     金额(万元)
             项目总投资                                   33,000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25,000
                              设备购置费                   3,0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000
                              基本预备费                   1,000
                                 铺底流动资金              2,000


     2、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汇川技术总部大厦项目的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 2018 年底累计 截至 2018 年 原 定 达 到 预 定 可
项目名称
             资总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底投资进度     使用状态日期
汇川技术总
                 33,000              1,125.80          3.41%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部大厦项目


     3、实施进度较慢原因
     本项目主要因深圳远期规划的地铁 22 号线、观澜樟坑径机场航空限高等问题协
 调处理,导致建设进度慢于预期,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深圳市远期规划的地铁 22 号线将从本
 项目地块旁经过,本项目的建设方案设计需要根据轨道交通敷设方式预留规划轨道线
 控制区。2017 年 3 月,深圳地铁 22 号线路的敷设方式确定,本项目方案启动申报,
 2017 年 5 月建设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并开始进行施工图纸设计。
     (2)2017 年 10 月,公司获悉本项目位于新规划建设的观澜樟坑径机场航空限高
 控制范围内,范围内项目必须取得航空限高批复文件方可报建。根据要求,公司组织
 完成了各项测量测绘,并与中国民用航空深圳安全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沟通协调,于
 2018 年 2 月取得了深圳市航空监管局对本项目的航空限高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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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解决以上问题后,目前本项目各项基建工作在有序开展。项目的基坑支护及土
 方开挖施工许可证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取得,公司随即展开工程施工,并于 2018 年 9
 月完成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施工。桩基施工许可证和主体施工许可证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取得,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开展。截止 2018 年底,本项目已完成桩基施工及地下
 室负二层施工。


     三、本次拟调整实施进度的具体内容
     鉴于以上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预测,拟调整本项目实施进度如下:
      项目名称                原预计完成日期            调整后完成日期
汇川技术总部大厦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四、上述实施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实施进度调整不属于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
 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而做出的审慎调整,同时,公司通过延长深圳当前办公场所的租赁期、新增租赁场所
 等方式,以满足公司在本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期间的深圳办公人员及研发实验的场地需
 求。本次实施进度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和核准程序
     1、公司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投资的汇川技术总部大厦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监事会决议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投资的汇川技术总部大厦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汇川技术总部大厦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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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
次调整事项。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超募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修订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
况,本次调整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实施,不存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
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中投证券及保荐代表人认
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
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独立意见
    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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