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汇川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19-041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在苏州太湖万丽酒店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刘国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会秘书宋君恩先
生列席会议。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柏子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对本次监事会所讨论的各项内容进行了审议,并采取书面表决方式进行
投票表决,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18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 630,773,632.14 元,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63,077,363.21
元 后 ,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567,696,268.93 元 , 加 上 母 公 司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779,440,170.78 元 , 扣 减 本 年 度 向 全 体 股 东 派 发 的 2017 年 度 现 金 股 利 合 计
498,142,037.46 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848,994,402.25 元,母公司年
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369,303,229.60 元。
    公司拟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 1,661,964,46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32,443,942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 2018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若公司总
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
总金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内部
控制制度》、《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
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有异议。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
汇川技术总部大厦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汇川技术总部大厦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
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八、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股权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及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
认为: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
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
意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该 8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