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技术”或“上市公司”)拟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赵锦荣、朱小弟、王建军持有的上海贝思特电气有限公 司(下称“贝思特”)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下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 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2019 年 2 月 1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文件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对汇川技术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 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区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区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 牌之日前 6 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前一日止(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2019 年 5 月 21 日,以下简称“自查区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知情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2、交易对方及其直系亲属; 3、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其他内幕知情人员。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各交易对方,本次交 易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 其他知悉本次重组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自查报告及中登公司出具 的查询记录,在自查区间内,自查主体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知情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变更股数 序号 名称 关系 操作日期 操作方向 (股) 2018-10-08 买入 1,000 2018-10-15 买入 1,000 汇川技术财务部员工 1 陈敏 2018-11-20 买入 1,000 陈建彬之配偶 2019-02-14 卖出 1,000 2019-02-22 卖出 1,000 汇川技术信息管理部 2018-12-14 买入 600 2 王小东 员工 2019-01-16 卖出 600 2018-12-25 买入 700 汇川技术信息管理部 3 张玲 2018-12-28 买入 1,200 员工王小东之配偶 2019-01-07 卖出 1,900 2018-09-25 卖出 4,000 2018-09-26 卖出 5,000 2018-10-10 买入 1,200 2018-10-11 买入 1,300 2018-10-29 买入 400 2018-10-31 卖出 400 2018-11-06 买入 1,500 2018-11-13 卖出 1,300 2018-11-15 买入 2,000 汇川技术电梯事业部 4 谢银春 2018-11-16 卖出 4,700 员工 2018-11-23 买入 2,700 2018-11-28 买入 2,000 2018-11-29 卖出 4,700 2018-12-26 买入 500 2019-01-07 卖出 500 2019-01-21 卖出 15,000 2019-01-24 卖出 4,500 2019-01-31 买入 5,000 2019-02-12 卖出 2,700 5 颜士春 汇川技术电梯事业部 2019-01-31 买入 4,300 变更股数 序号 名称 关系 操作日期 操作方向 (股) 员工谢银春之配偶 2019-02-11 卖出 4,300 2019-02-18 卖出 5,000 6 袁华佑 汇川技术研发部员工 2019-02-19 买入 5,600 2019-02-19 卖出 5,000 2018-12-05 买入 2,000 2018-12-06 买入 2,000 2018-12-06 卖出 2,000 2018-12-10 买入 300 2018-12-18 卖出 2,300 汇川技术电梯事业部 7 王竞轩 2018-12-18 买入 2,300 员工陈南楠之配偶 2018-12-20 卖出 2,300 2018-12-20 买入 2,300 2019-01-15 卖出 2,300 2019-01-31 买入 2,400 2019-02-01 卖出 2,400 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陈敏、王小东、张玲、谢银春、颜士春、 袁华佑共 6 人出具书面说明:本人或本人亲属在知悉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前已交易了汇川技术股票,其交易汇川技术股票行为系基于个人判断而独 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王竞轩出具书面说明:本人进行交易之 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该股票账户由本人进行操作;本人在本次收购 事项信息公开前未知悉本次收购事项的相关信息。本人因配偶陈南楠入职汇川技 术而关注到该股票,买卖汇川技术股票的行为系本人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 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王竞轩配偶陈南楠出具书面说明:本人配偶王竞轩进行交易之股票账户系王 竞轩以其个人名义开立,该股票账户由其进行操作;本人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 知悉本次收购相关事项,知悉方式为口头告知。知悉相关信息后,本人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未向王竞轩及其他 人员透露本次收购事项的相关信息。王竞轩上述买卖汇川技术股票的行为,系其 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知情人员及其直 系亲属在自查区间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交易对方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区间内,交易对方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序号 名称 关系 操作日期 操作方向 变更股数(股) 2018-11-21 买入 2,500 2018-11-23 买入 2,000 2018-12-28 买入 2,000 标的公司产品线 2019-01-31 买入 500 1 王一勇 销售负责人 2019-03-07 卖出 7,000 2019-03-07 买入 2,000 2019-03-08 买入 2,000 2019-03-11 买入 2,000 2018-12-11 买入 1,000 2018-12-26 买入 1,000 2018-12-28 买入 1,000 标的公司财务经 2 顾春兰 2019-01-02 买入 1,000 理 2019-01-14 卖出 4,000 2019-01-25 买入 1,000 2019-02-26 卖出 1,000 2019-02-15 买入 2,800 2019-02-26 卖出 2,800 2019-01-28 买入 1,600 2019-01-29 卖出 1,600 标的公司监事乔 3 沈彩霞 2019-02-01 买入 1,400 忠良之配偶 2019-02-15 买入 600 2019-02-19 卖出 2,000 2019-02-19 买入 1,900 2019-02-20 卖出 1,900 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王一勇出具书面说明:本人股票账户平 时由本人妻子乔仁娟进行操作,本人对该股票账户交易情况不了解。本人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内部会议沟通方式获悉关于汇川技术购买贝思特股权事项,知悉该 事项后,本人按照保密协议内容履行保密义务,没有向其他人透露相关信息; 王一勇配偶乔仁娟出具书面说明:王一勇股票账户自开户起一直由本人代管 操作,本人对汇川技术收购贝思特股权一事不知情。本人交易汇川技术的原因为 近期关注电梯行业的股票,发现汇川技术近期涨势还可以,有持续爬坡趋势,所 以觉得可以买入作为短期投资。 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顾春兰出具书面说明:本人进行交易之 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该股票账户由本人进行操作;本人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财务内部沟通会知晓公司和汇川技术事项;3 月 4 日参加各方碰头会。 在获悉的本次收购事项的相关信息后,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 密义务,但由于对内幕交易规则理解不到位,误以为在本次收购事项进行期间, 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不能持有汇川技术股票,因此将所持有的汇川技术股票 1,000 股全部卖出。 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沈彩霞出具书面说明:本人作为贝思特 监事乔忠良之配偶,在本次收购事项信息公开之前未知悉本次收购事项的相关信 息,上述买卖汇川技术股票的行为,系本人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 和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沈彩霞配偶乔忠良出具书面说明:上述进行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配偶以其 名义开立,该股票账户由其进行操作。本人于 2019 年 3 月 6 日知悉本次收购事 项,知悉方式口头告知。对于所获悉的本次收购相关信息,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未向本人配偶沈彩霞透露 本次收购事项的相关信息。本人配偶沈彩霞买卖汇川技术股票行为均处于本人知 悉本次并购事项之前,系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自 查区间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情况 1、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区间内,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之控股股东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投资交易 事业部及资产管理事业部下属资管计划于自查区间内存在买卖汇川技术股票的 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 期初 买入 卖出 库存 部门名称 产品名称 证券代码 日期 名称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300124 汇川技术 20180920 0 0 0 0 投资交易 300124 汇川技术 20190314 0 904 0 904 - 事业部 300124 汇川技术 20190417 904 0 500 404 300124 汇川技术 20190521 404 0 0 404 申万宏源 300124 汇川技术 20180920 7,000 0 0 7,000 宝鼎指数 300124 汇川技术 20181016 7,000 0 3,000 4,000 资产管理 增强 1 号 300124 汇川技术 20181017 4,000 0 1,500 2,500 事业部 集合资产 300124 汇川技术 20181019 2,500 0 2,500 0 管理计划 300124 汇川技术 20190521 0 0 0 0 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出具书面说明:经认 真查实,本公司控股股东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投资交易事业部和资产管理事业 部下属资管计划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区间内存在买卖汇川技术 股票的情形,系依据其自身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策,属于其日常市场化行为, 交易严格遵守了关于防范内幕交易和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申万宏源内部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2、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变更股 序号 名称 关系 操作日期 操作方向 数(股) 中介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1 周子松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周 2019-03-06 买入 1,000 罄宜之父亲 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周子松出具书面说明:本人进行交易之 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该股票账户由本人进行操作;本人作为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组成员周罄宜的父亲,在本次收购事项信息公开前未知悉本次收购事项的相 关信息。由于周罄宜同时作为汇川技术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成员,本 人于 2019 年 3 月 3 日获悉周罄宜前往汇川技术开展年度审计任务,本人因此关 注到汇川技术股票,由于汇川技术是做机电液的企业,与本人大学专业一致,且 基本面良好,故买入汇川技术股票; 周子松之女儿周罄宜出具书面说明:本人父亲周子松进行交易之股票账户系 父亲以其个人名义开立,该股票账户由其进行操作;本人作为汇川技术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 目组成员,对于本次收购相关事项,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 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未向周子松透露本人参与本次收购事项以及本次 收购事项的相关信息。周子松上述买卖汇川技术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个人判断 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查区间 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询记录,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相关人员在自查区间买卖汇川技术股票的行为 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 响。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区间内均不存在买 卖汇川技术股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志文 陈璇卿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