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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川技术:关于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2019-07-11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19-073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赵锦荣、朱小弟、王建军持有的上海贝思特电气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贝思特”)100%股权,同时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其中,公司先以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贝思特 51%股权,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审查通过后实施;再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贝思特 49%股权,
拟在上述审批程序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2019 年 5 月 20 日、2019 年 6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2019 年 5 月 20 日、2019 年 6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经营者集
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229 号),本次
交易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审查;

    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贝思特 49%股权及募集配套
资金事项的申请材料,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1597 号),并于 2019 年 7 月 5 日收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597
号),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逐
项落实和回复。

       二、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
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为 21.6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按
照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上述发行价格,公司本次交易预计发行 56,192,539 股股
份。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
分红,则除息后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上市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事项,则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一)上市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
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 2018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2019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9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 年度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7 月 5 日。

       (二)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调整具体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现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情况,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
            完毕之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21.49 元/股,
            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发行价格=原发行价格-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21.69 元/股-0.20 元/股

                =21.49 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按照前述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21.49 元/股测算,本
            次交易调整前后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                     现金购买 51%
                                                                         发行股份购买 49%股权
序    交易      持有标的     总交易金额          股权
号    对方      公司股权       (元)        现金交易金额     股份交易金      调整前发行股    调整后发行股
                比例(%)                        (元)         额(元)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1    赵锦荣         84.00    2,089,399,200    1,065,593,592   1,023,805,608      47,201,733      47,641,024
2    王建军          8.00      198,990,400     101,485,104      97,505,296        4,495,403       4,537,240
3    朱小弟          8.00      198,990,400     101,485,104      97,505,296        4,495,403       4,537,240
     合计          100.00    2,487,380,000    1,268,563,800   1,218,816,200      56,192,539      56,715,504


                调整后本次发行股份的股票发行价格为 21.49 元/股。交易对方获得上市公
            司股份数不足 1 股的,舍去不足 1 股部分后取整,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合计需发
            行股份 56,715,504 股。

                公司根据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符合交易各方签署的《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书》及《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再次调整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