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关于子公司2019年拟为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9-03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 2019 年拟为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2019年拟为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的议案》,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深圳市新国都支付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国都支付”)及嘉联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联支付”)
等公司子公司拟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年度担保预计总额
不超过100,000万元,主要用于办理银行授信及日常销售采购合同。超过年度担
保额度部分的,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需按公司章程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及披露义
务。
以上银行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含代付)、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和买方承
保额度、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国际/国内保函、
海关税费担保等(以保证金存款或定期存单作为质押)。担保期限有效期自该议
案经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起至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公司总经理各子公司总经理办理在此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具体申请事宜及签
署相关文件。
2019年预计初步额度情况如下:
序 提供担保企业名称 被担保企业名称 年度担保额度(人
号 民币万元)
1 深圳市新国都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 70,000
2 嘉联支付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000
合计 90,000
一、 担保内容
子公司在年度担保额度内(100,000万元人民币)对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为母公司担保用途为:办理银行授信及日常销售采购合同。超过年度担
保额度部分的其他母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需按公司章程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及披露
义务。
二、 董事会意见
上述子公司对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可以保证公司的融资需求和日常业务
的开展,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经营情况良好,风险可控。上述子公司对公司提
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此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经董事会审核,
同意上述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子公司对母公司提
供担保可以保证公司的融资需求,公司资金流充足,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
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鉴于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
于子公司2019年拟为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各子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担保有关文件。
五、 审批程序
本次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