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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松股份: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2019-04-27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松股份”)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
核准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向诺斯贝尔(香港)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50 号),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公司接到上述核准文件后及时开展标的资产过户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已过户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19 年 4 月 24 日,经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
产——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斯贝尔”)90%股权过户事
宜已经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备案登记通知书》(粤中登记外备
字【2019】第 1900109466 号)。2019 年 4 月 24 日,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产—
—诺斯贝尔 90%股权过户事宜完成了相关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山市商务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粤中外资备 201900395)。
    根据诺斯贝尔本次备案后的《公司章程修正案》以及诺斯贝尔出具的《股东
名册》,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持有诺斯贝尔 9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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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二)本次交易实施的后续事项

    1、公司尚需按照本次交易方案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结果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2、公司尚需就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向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
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向主管商务部门履行相应的备案手
续。
    3、公司尚需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向不超过 5 名(含 5 名)符合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0,000.00 万元,并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及上市手续,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
施。
    4、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5、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
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
理完毕,上市公司已合法有效的取得标的资产。

       (二)律师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君合律师事
务所关于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已获交易各方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交易各方有权按照上述批准、核准实施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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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已完成相应的过户手续。

    三、备查文件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意见》;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3、标的公司的股权变更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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