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关于控股股东与兴港投资集团签署意向协议暨债务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6-28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2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兴港投资集团签署意向协议暨债务重组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富科技”)的控股股东深圳市大富
配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富配天投资”)因筹划债务重组及股权转让事项。经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富科技,证券代码:300134)自2018年6月
12日下午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债务重组及筹划股权转让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7)。2018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债务重组及筹划股
权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2018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
东债务重组及筹划股权转让事项进展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
2018 年 6 月 28 日,大富配天投资与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
港投资集团”)签订《债务重组与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大富配天投资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兴港
投资集团以解决相关债务事项,同时,兴港投资集团拟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受让大富配天
投资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目前,兴港投资集团已提供了 40 多亿的银行资金证明。具体情
况如下:
一、债务重组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广场东侧 4 楼
法定代表人:柳敬元
注册资本: 200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055962178T
设立时间:2012 年 10 月 9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投资,自有资产管理与运营
二、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大富配天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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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条款摘要如下:
1. 甲方拟指定企业在二级市场收购乙方发行的二级市场存量可交换债券;
2. 甲方拟指定企业以“承接可交换债并转股+协议转让”方式,自乙方处取得上市公司约
29.99%股权,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并一揽子解决乙方目前面临的债务问题,同时
推动上市公司提升盈利能力。
3. 本协议为双方达成的意向性协议,具体细节由双方磋商后另行签订正式协议。
三、债务重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区”)规划面积 415 平方公里,是我国首个上
升为国家战略的航空经济先行区,是河南省最大的开放品牌,带动河南融入全球经济循环的战略
平台。航空港区管委会为河南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规格正厅级。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为航空港区管委会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兴港投资集团实收资本
120 亿元,下属全资、参控股企业及分公司 95 家,合并资产总额 1390.3 亿元,净资产 442.27
亿元。
基于航空港区现有移动通信产业良好基础,为引进大富科技共同在航空港区搭建以“5G+
共享制造”为核心的终端产业链,经双方多次对接,兴港投资集团拟受让大富配天投资持有的大
富科技部分股权,并参与大富配天投资债务重组,以化解大富配天投资债务问题(上述事项以下
统称简称“本次交易”)。通过本次交易,将基于大富科技原有的业务平台展开,在进一步夯实
大富科技共性制造能力的基础之上,丰富其产品市场领域,盘活其存量资产,延伸上市公司的价
值链,恢复和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若本次交易完成后,兴港投资集团将成为大富科技
新控股股东,航空港区管委会将成为大富科技新实际控制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协议为双方达成的意向性协议,具体细节由双方磋商后另行签订正式协议。同时,因本
次交易具体方案尚未确定,相关方案是否须经相关政府部门前置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2. 目前兴港投资集团聘请的中介机构已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
控股股东本次筹划的债务重组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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