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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富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1-20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要求,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

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转让子公司
股权将进一步落实公司的战略产业布局,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调整等事项,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子公司安徽省大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
45%股权转让给高小平。




                                      独立董事:刘尔奎、耿建新、钱南恺
                                                2020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