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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普医科: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4-18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星普医科          公告编号:2018-058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7,774,118 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

       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87,774,118 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 546,770,824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4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4 月
2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4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
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
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
致。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4 月 25 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49,099,042        51.81     134,189,138            283,288,180        51.8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8,675,076        48.19     124,807,568            263,482,644        48.19

三、总股本              287,774,118       100.00     258,996,706            546,770,824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546,770,824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2239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坪大道 83 号

         咨询联系人:赵璐       刘杰

         咨询电话:0769-87935678

         传真电话:0769-87920269

         九、备查文件

         1、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