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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普医科: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01-18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星普医科            公告编号:2019-005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 月 23 日(星期三)。

    2、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数量为 3,666,240 股,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的 0.67%;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22,24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 0.41%。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5 名。

   4、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
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现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的上市流通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6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1
    2016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
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 年 12 月 21 日,根据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7 年 1 月 19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工作。授予日为 2016 年
12 月 21 日,授予对象 29 人,授予数量 605 万股,授予价格 15.13 元/股,授予股份的上
市日期为 2017 年 1 月 23 日。

    5、2017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和可解锁的股份及回购注销股份数量分别进行了核查并
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18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为实施《激励计划(草
案)》而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解锁、价格调整、回购注销、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公开信
息披露、交易所登记备案、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等事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
责解释与实施。

    7、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2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数量和价格进行了
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书。

       8、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和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分别进行了核查
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

       二、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1、锁定期已满

       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锁。其中,第一个解锁期为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第二个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 40%;第三个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0%。公司确
定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

       2、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锁条件                             成绩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一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形,满足解锁条件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3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二                                                          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17 年归属于
        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公司 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三
        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                            润为 7,543.71 万元,
                                                             公司达到了业绩指标
                                                             考核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2017 年度,25 名激励
        根据公司制定的《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对 象 绩 效 考 核 均 在
 四     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良 “良好”之上,满足
        好”或者之上,才能全额解锁当期激励权益;达到“合 全额解锁当期激励权
        格”的解锁当期激励权益的 80%。                       益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
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

      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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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 月 23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5 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66,240 股,占
  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7%。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22,240 股,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的 0.4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授予限制性    已解除限售    本次可解除     继续锁定的    实际可上市流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的数量      限售的数量       数量            通数量

 徐涛         副董事长       1,235,000      617,500       494,000       123,500        0(注 2)

黄智莉        财务总监       1,235,000      617,500       494,000       123,500        0(注 3)

张成华        副总经理       1,140,000      570,000       456,000       114,000        0(注 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5,555,600     2,777,800     2,222,240      555,560        2,222,240
(业务)人员(22 人)
           合计              9,165,600     4,582,800     3,666,240      916,560        2,222,240


        注 1: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2017 年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并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完成了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登记手续。以上数据为转

  增后的数据。

        注 2:公司董事徐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417,401 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617,500 股,高管

  锁定股 27,445,551 股,无限售流通股 9,354,350 股),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其

  持有的 25%公司股份的规定,徐涛先生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0 股。

        注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智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35,000 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617,500

  股,高管锁定股 308,750 股,无限售流通股 308,750 股),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

  让其持有的 25%公司股份的规定,黄智莉女士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0 股。

        注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成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40,000 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570,000

                                                5
股,高管锁定股 285,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285,000 股),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

让其持有的 25%公司股份的规定,张成华先生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0 股。


    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因此第二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66,240 股。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相关规定要求,本次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后,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
股份。综上,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22,24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1%。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比例                                                 比例
                        数量                        增加        减少         数量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5,149,315       22.89       1,444,000   3,666,240   122,927,075      22.48

高管锁定股             28,609,224       5.23       1,444,000                30,053,224       5.50

首发后限售股           91,957,291      16.82                                91,957,291      16.82

股权激励限售股          4,582,800       0.84                   3,666,240      916,560        0.1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21,621,509       77.11       2,222,240               423,843,749      77.52

三、股份总数         546,770,824     100.00                                546,770,824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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