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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康生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0-29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 、《创 业板 上市公 司证券 发行管 理暂行 办法 》(下 称“《 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系海尔集团公司及
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所需,是基于其下属医院经营发展的必要性,在
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
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
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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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卢军                 刘霄仑                  唐功远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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