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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事项的公告2017-05-17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 2017-060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西油
联合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油联合”)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 2000 万元(大写:
贰仟万元整)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12 个月,由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
任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西油联合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提供信用反担保
并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号为:915101007854143174
    3.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 69 号 1 栋 14 楼 1401 号
    4.法定代表人:牟徳刚
    5.注册日期:2006 年 3 月 7 日
    6.注册资本:8,000 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主营业务: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服
务;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推广、技术转让;石油天然气管道检测、安装工程施工、
防腐工程施工(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和钻井用助剂研发、
制造(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场地经营)、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服务;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10.西油联合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西油联合总资产 112,534.96 万元,净资产
44,940.34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524.09 万元,净利润 3,159.7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097.81 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由公司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西
油联合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期限为一年的人民币 2000 万
元(大写:贰仟万元整)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提供信用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具体反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担保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截止公告之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尽快签署。


    四、 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优良,公司
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全资子
公司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上述全资子公司业
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西油联合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共计贰仟万元整(2,000万元)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经营和发展,可帮助解决其业务经营和发展
对资金的需求。
    本次提供反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公司本次
对外担保之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全资子公司资信良好,未发生逾期贷款情况,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
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上述担保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认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西油联合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
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以上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 12 个月内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
子公司西油联合向中国工商银行成都盐市口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6,500 万元人民
币,期限一年。公司为西油联合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为廊坊新赛浦
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恒泰艾普(上
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四家全资子公司向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清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 35,000 万元。公司拟为四家全资子
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0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授信并由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
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 万元整,期限一年。公司为博达瑞恒上
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西油联合向民生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西油联
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期限 1 年,由公司对该授信负全额连带责任,具体额度、期限
和利率以银行审批为准。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西油联合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全资子公司西油联合向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2 亿元,期限 2 年,由恒泰
艾普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
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对西油联合向中信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
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授信期限 1 年,由恒泰艾普对该授信负全额连
带责任,具体额度、期限和利率以银行审批为准。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恒泰艾普(北京)云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授信并由母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信汇国际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授信并由母公司为
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恒泰艾普(北京)云技术有限公司向北京
银行北清路支行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二年,由恒泰
艾普对该授信负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额度、期限和利率以银行审批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信汇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北清路支行银行申请额
度为人民币 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二年,由恒泰艾普对该授信负全额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具体额度、期限和利率以银行审批为准。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廊坊新赛浦在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发展需要,新赛浦拟向沧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共计伍仟万元整(5,000 万元),由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期限 12 个月。具体额
度、期限和利率以银行审批为准;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赛浦在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申请贷款事项的议案》,公司全资子
公司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发展需要,新赛浦拟向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廊坊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共计贰仟万元整(2,000 万元),由恒泰艾普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期限 12 个月。具体额度、期限和利率以
银行审批为准;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79,500 万元,本次公司拟为
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为 2,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公告之日前 12 个月
内,公司(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累积为 81,5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689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4.1853%。
    截止目前为止,除上述及本次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担保及逾
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