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27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18-024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公司 5 层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以邮件通讯方式送达相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由董事长孙庚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
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川油设计通过
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恒泰艾普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油工程技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
油设计”)为了提升其盈利能力,以及进一步促进公司快速拓展业务领域、提升
业务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
深圳市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或简称“君丰华
益”)将以现金向川油设计增资人民币 7,000 万元,其中 1,018.18 万元计入川
油设计注册资本,5,981.82 万元计入川油设计资本公积,同时恒泰艾普放弃全
资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权,交易完成后川油设计由恒泰艾普全资子公司变为
控股子公司。
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权比例为: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变更前 8,000 8,000 恒泰艾普持有 100%
8,000 恒泰艾普持有 88.71%
变更后 9,018.18
1,018.18 君丰华益持有 11.29%
同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增资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授权上市公
司总经理办理银行开具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业务的议案》
因恒泰艾普日常经营需向银行申请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等业务,为提高办事
效率,授权上市公司总经理办理银行开具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业务业务的审批权
限,授权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