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公司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8-11-12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证券代码:300157          公告编号:2018-119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于近期收
到公司总经理杨华峰先生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的持
续发展以及对公司管理团队的信心,计划自 2018 年 11 月 12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
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增持人:
    高级管理人员杨华峰先生。截止本公告日,杨华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以及对公司管理团队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3、增持方式:
    根据资本市场情况,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拟增持股数及金额:
    拟增持股数不低于 100 万股(包含 100 万股),不超过 150 万股。
    6、增持价格:
    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7、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 2018 年 11 月 12 日起 6 个月内实施(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规定的不准增持公司股票的期间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
在停牌等情形,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
    8、增持人承诺:
    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增持人的
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合规性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人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
调整并及时披露。
    3、公司将持续关注杨华峰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华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通知函》。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