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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1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8-138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已于2018年12月05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征集董事候选
人的公告》,重新启动第四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征集,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名以下7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提名孙玉芹、刘庆枫、杨建全、蒋伟为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刘俊海、袁淳、叶金兴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议,我们认为: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2、根据上述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未发现有《公
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根据上
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未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所
要求的独立性。
    3、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综上所述,同意上述 7 名董事候选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渝、骆珣、叶金兴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