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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2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9-029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自身职能,依法列席了董事会会议,
参加了各次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
经营情况,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应有的作
用。
       一、 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27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监事
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会议届次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
         2018 年 1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1
 1                                                   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月9日        三十次会议         月9日
                                                           (编号:2018-003)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
         2018 年 1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1
 2                                                   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月 26 日      三十一次会议       月 26 日
                                                           (编号:2018-009)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
         2018 年 3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3
 3                                                   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月 23 日      三十二次会议       月 23 日
                                                           (编号:2018-031)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
         2018 年 4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4
 4                                                   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月 20 日      三十三次会议       月 20 日
                                                           (编号:2018-037)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
         2018 年 4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4
 5                                                   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月 26 日      三十四次会议       月 26 日
                                                           (编号:2018-062)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
         2018 年 8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8
 6                                                   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月 14 日      三十五次会议       月 14 日
                                                           (编号:2018-082)
 7       2018 年 8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8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月 17 日     三十六次会议     月 17 日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
        2018 年 8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8
 8                                                 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月 24 日       三十七次会议    月 24 日
                                                         (编号:2018-087)
        2018 年 10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10
 9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月 26 日      三十八次会议    月 26 日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
        2018 年 11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11
 10                                                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月 16 日      三十九次会议    月 16 日
                                                         (编号:2018-122)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
        2018 年 11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11
 11                                                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月 27 日      四十次会议      月 27 日
                                                         (编号:2018-131)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
        2018 年 12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12
 12                                                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月 10 日      四十一次会议    月 10 日
                                                         (编号:2018-137)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
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
制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了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工作,并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
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及 2018 年度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认真审议和核查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18 年
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没
有变更投向和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2018 年
度公司发生的收购及出售资产行为均已履行相关审批流程,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
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加粗、加长、加宽”的三加战略。且公司发生的收购及出
售资产价格合理,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2018 年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进行担保的事项已履行相关审批流程,除此之外未发生重
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
担保的事项,公司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担保及逾期
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担保行为均已经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
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
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
的需要,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
失控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造成失真的情
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并能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流程来做好信息的传递、编制、审核、披露各
个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信息的管理。同时,公司积极在内部开展内幕信
息管理的培训,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和报告意识,适时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注意
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利用内幕信息获取非法利益。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
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19 年度监事会
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象的行为发生。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陈相君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