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振东制药: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7-08-07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17-052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振东制药”或“公司”)

 于 2017 年 8 月 7 日收到副董事长董迷柱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刘近荣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马士锋先生、李志旭先生,董秘宁潞宏先

 生,财务总监赵燕红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董监高人

 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38,77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1%,计划

 在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534,69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

 例 0.10%。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   持有限售条件    持有无限售条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
                                    份数量         本比例       股份数量        件股份数量

 1      董迷柱     副董事长         838,778.00       0.16%       629,083.00      209,695.00

                  董事、高级管
 2      刘近荣                      200,000.00       0.04%       150,000.00       50,000.00
                    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
 3      马士锋                      500,000.00       0.10%       375,000.00      125,000.00
                      员
                 高级管理人
4       李志旭                       200,000.00     0.04%         150,000.00         50,000.00
                     员

5       宁潞宏         董秘          200,000.00     0.04%         150,000.00         50,000.00

6       赵燕红       财务总监        200,000.00     0.04%         150,000.00         50,000.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董迷柱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获授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刘近荣先生、马士锋

先生、李志旭先生、宁潞宏先生、赵燕红女士减持股份来源为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单位: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方式
                                              超过(含))              股本的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或
    1       董迷柱                                   209,695.00                       0.04%
                             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或
    2       刘近荣                                    50,000.00                       0.01%
                             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或
    3       马士锋                                   125,000.00                       0.02%
                             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或
    4       李志旭                                    50,000.00                       0.01%
                             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或
    5       宁潞宏                                    50,000.00                       0.01%
                             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或
    6       赵燕红                                    50,000.00                       0.01%
                             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

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备注: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承诺内容

    股东董迷柱、刘近荣、马士锋、李志旭、宁潞宏、赵燕红,作为

董监高及股权激励对象承诺: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

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自本公司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

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前

述锁定期满后,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因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

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监高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 备查文件

    1、董迷柱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刘近荣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马士锋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4、李志旭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5、宁潞宏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6、赵燕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