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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东制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8-02-05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18-011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振东制药”或“公司”)

于 2018 年 2 月 2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李勋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

股份的告知函》,李勋先生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至 2018 年 2 月 2 日

之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79.2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99%(以下简称“本次减持”)。

本次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       (股)       (%)
            大宗交易       2018 年 1 月 31 日       13.45     2,597,500     0.5000

            大宗交易        2018 年 2 月 1 日       13.12     2,597,400     0.4999
  李勋
            大宗交易        2018 年 2 月 2 日       13.04     2,597,500     0.5000

             合   计                                          7,792,400     1.499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比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58,987,477     11.3547   51,195,077       9.85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李勋                          50,139,355      9.6515   42,346,955       8.1515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848,122      1.7032    8,848,122       1.7032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了《关于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7),李勋先生本次减持与减持计划一致。

     3、李勋先生作为首次公开发行后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

未违反其在公司作出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4、李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

李勋先生仍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