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18-080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 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8 年 7 月 16 日(星期一)上午 9: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5 日 15:00 至 2018 年 7 月 16 日 15:00。 3、召开地点:山西省长治县光明南路振东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安平先生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6 人代表股份 528,257,0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8434%。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528,248,0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84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9,0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09%。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 人,代表股份 37,200,4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804%。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2 人,代表股份 37,191,4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7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9,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9%。 8、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9、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并形成了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1.1 提名李安平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28,258,084 股,占公司股份的 50.8435%。此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201,418 股,占公司股份的 3.5805%。 1.2 提名董迷柱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28,258,084 股,占公司股份的 50.8435%。此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201,418 股,占公司股份的 3.5805%。 1.3 提名李静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28,258,084 股,占公司股份的 50.8435%。此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201,418 股,占公司股份的 3.5805%。 1.4 提名刘近荣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28,258,084 股,占公司股份的 50.8435%。此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201,418 股,占公司股份的 3.5805%。 1.5 提名王智民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28,258,084 股,占公司股份的 50.8435%。此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201,418 股,占公司股份的 3.5805%。 1.6 提名李细海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28,248,084 股,占公司股份的 50.8425%。此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191,418 股,占公司股份的 3.55796%。 1.7 提名陈亮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28,258,084 股,占公司股份的 50.8435%。此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201,418 股,占公司股份的 3.5805%。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2.1 提名宋瑞卿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28,248,084 股,占公司股份的 50.8425%。此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191,418 股,占公司股份的 3.55796%。 2.2 提名杜冠华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28,248,084 股,占公司股份的 50.8425%。此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191,418 股,占公司股份的 3.55796%。 2.3 提名余春宏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28,248,084 股,占公司股份的 50.8425%。此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191,418 股,占公司股份的 3.55796%。 2.4 提名宋瑞霖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28,248,084 股,占公司股份的 50.8425%。此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191,418 股,占公司股份的 3.55796%。 3.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成员的议案》。 3.1 提名李仁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28,248,084 股,占公司股份的 50.8425%。此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191,418 股,占公司股份的 3.55796%。 3.2 提名金志祥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28,248,084 股,占公司股份的 50.8425%。此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191,418 股,占公司股份的 3.557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