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9-06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18-099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振东制药”或“公司”)
接到公司副总经理李志旭先生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及相关信息
公司副总经理李志旭先生于 2018 年 9 月 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成交均价 增持数量 本次增持金 增持后持有 增持后占总
姓 名
(元) (股) 额(元) 数量(股) 股本比例(%)
李志旭 3.97 26,500 105,205 426,500 0.0410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既定战略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
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基于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
市场稳定,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坚定投资者信心。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
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有关事项声明:副总经理李志旭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在增持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6、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自本次增
持事实发生之日起,视情况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7、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
8、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