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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东制药: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03-11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19-010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振东集团”)

 与董事长李安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计持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437,258,198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42.33%),计划减持期间内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6%的

 股份,即 61,983,279 股(其中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振东集团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根

 据相关规定及信息披露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   持有限售条件   持有无限售条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
                                份数量       本比例       股份数量       件股份数量
        山西振东
        健康产业
1                  控股股东      434,941,926      42.1%        114,863,478     320,078,448
        集团有限
          公司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股份来

源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单位: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方式
                                            超过(含))               股本的比例
           山西振东健
                        竞价交易及大宗
    1      康产业集团                             61,983,279                      6.00%
                              交易
           有限公司


        4、减持期间:通过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

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备注: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承诺内容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57,431,739 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36 个月后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与李安平为一致行动人,其中通

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2%,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计划减持期间内拟

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之后的 6 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4%,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因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

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一致行动人李安平先生承诺内容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安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百分之五十。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