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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超纤: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23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现就关于继续接受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将继续接受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与我们
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得到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生产,支持公司
的业务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并且可以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该议
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率按中国
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给华峰集团的贷款利率通知书执行,就该财务资助,公司不
提供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资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接受
股东财务资助。
    基于上述,我们认为继续接受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接受股东财务资助。




    独立董事:田轩、赵玉彪、易颜新、谭建英




                                                 2020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