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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超纤:关于继续接受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0-03-23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0-012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接受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20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接受股东财务资助暨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8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股东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与华峰集团签订《借款合同》并支付利息,
借款金额为4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利率按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给
华峰集团的贷款利率通知书执行。现借款期限将届满,公司将按约定归还借款,并
支付利息。
    经2020年3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公司将继续与华峰集
团签订《借款合同》接受财务资助,并支付利息。继续借款40,000万元,期限为24
个月,利率按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给华峰集团的贷款利率通知书执行。
    华峰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31%。
因此,公司本次接受其财务资助并支付利息,构成关联交易。
    (二)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尤小平
    注册资本:138680万元整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元)     持股比例
        1                 尤小平                   110432        79.63%
        2                 尤金焕                   11362          8.19%
        3        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110          7.29%
        4                 尤小华                    6776          4.89%
                       合计                        138680         100%
    经营范围:聚氨酯产品、聚酰胺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
化学品)销售;燃气经营;实业投资;化工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咨询服务;企业管
理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物业服务;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状况:华峰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资产
158.24亿元,净资产119.73亿元,净利润59.73亿元。


    二、接受财务资助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年来发展势头良好,尤其是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项
目进度较快,产销量增长明显。鉴于全资子公司项目进度快,支付工程款及设备款
需要大量资金。为此,华峰集团替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了优惠
利率贷款,以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接受股东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40,000万元的
财务资助,公司向其支付利息,利率按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给华峰集团的贷
款利率通知书执行。
    本次财务资助用于保证全资子公司的项目进度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继续接受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尤小平先生
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议案均
投赞成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股东提供的本次财务资助有助于推动公司的发展,维护上
市公司利益,同意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将接受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事宜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得到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并且可以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率按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给华峰集团的贷
款利率通知书执行,就该财务资助,公司不提供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资助不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继续接受股东财务资助。
四、最近十二个月与华峰集团关联交易情况
最近十二个月公司及子公司未和华峰集团发生过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就关于接受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