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科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19
证券代码:300189 证券简称:神农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8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1 月 17 日--2019 年 11 月 18 日。其中,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秀英区美林路 8 号慧远美林谷综合服务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欧劼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5 名,代表股份 184,028,501 股,占上市公司股
份总数的 17.9715%,全部通过网络投票表决本次会议议案。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对全资子公司处置方式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866,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18%;反对
1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1876%;反对 16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81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关于出售公司房产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866,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18%;反对
1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1876%;反对 16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81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026,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81%;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春兰、郑宇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