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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荣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中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2019-01-2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不存在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中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本次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
以 每 股 2.68 欧 元 的 价 格 现 金 认 购 德 国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Heidelberger
Druckmaschinen AG(中文名称“海德堡印刷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德堡”)
增发的股票 25,743,777 股,价款合计为 6,899.33 万欧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现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就本独立财务顾问及
相关经办人员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
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中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9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