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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荣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12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本着谨慎原
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我们详细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
正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经营决策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
以事前认可,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此议
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李全(签字)




     刘治海(签字)




     于雳(签字)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