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欣旺达: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27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0-04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的代理人共5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9,861,207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1,569,135,331股的36.954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9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为9,622,0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569,135,331股的0.6132%。合计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589,483,3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569,135,331股的37.567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5%以外的其他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559,674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1,569,135,331股的1.1191%。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出
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
                                     1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589,454,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530,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66%;反对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6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同意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发行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公开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589,454,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530,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66%;反对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6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发行规模
    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根据发行时法

                                   2
律法规规定的额度及公司债券余额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589,454,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530,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66%;反对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6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589,454,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530,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66%;反对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6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债券期限和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
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589,454,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530,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66%;反对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6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
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589,454,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530,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66%;反对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6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589,454,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530,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66%;反对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6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589,454,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530,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66%;反对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6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募集资金用途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
款、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和/或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4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589,454,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530,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66%;反对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6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589,454,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530,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66%;反对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6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上市场所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589,454,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530,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66%;反对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6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担保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提供担保、担保方、担保方式
及对价等)。




                                   5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589,454,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530,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66%;反对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6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

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589,454,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530,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66%;反对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6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三)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具体
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

定。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589,454,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530,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66%;反对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
0.16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四)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内有效。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589,454,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530,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66%;反对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6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
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
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

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
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
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
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

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申报及上
市相关事宜;
    (三)为本次公开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
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7
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五)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
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
继续实施本次公开发行;
    (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

权的其他人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
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589,454,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530,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66%;反对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6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王茜律师、贾雪姣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欣旺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8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