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及担保等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18-11-09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及担保等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
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及担保等
相关事宜,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工塑”)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决定控制权,为银禧工塑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提供担
保,可解决银禧工塑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提高其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内容、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银禧工塑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提供担保,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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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贷款额度及担保等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章明秋 张志勇 肖晓康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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