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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禧科技: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19-4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
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
融工具系列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
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文件要求,本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了会计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

                                    1
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
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
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
值准备。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
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
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 上述新
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2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
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影响。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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