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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利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10  

						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
份”)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在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
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子邮件、电话、口
头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实
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经董事推选,会议由董事史佩浩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表
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
由 9 名董事组成。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史
佩浩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史晶女士、黄晓东先生担任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
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公司董事会决
议,各委员会组成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名单
   战略委员会                史佩浩           史佩浩、黄晓东、司徒建新、
                                                    恽黎明、于成磊

   审计委员会                王蔚松            王蔚松、张泽传、黄晓东
   提名委员会                张   杰           张   杰、王蔚松、于成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泽传            张泽传、王蔚松、史佩浩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恽黎明先生为公司总裁,姜峰先生、甯豪良先生、于成
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于成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恽黎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魏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董毅女士为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它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将《总裁工作细则》进行部分修订。修改后
的《总裁工作细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它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将《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部分修订。
修改后的《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
投资者查阅。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它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将《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部分修订。
修改后的《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
投资者查阅。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它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将《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部分修订。
修改后的《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
投资者查阅。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
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它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部分
修订。修改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0 日
    附件:

                                简    历


    史佩浩先生,1956 年出生,大专文化,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至 2008 年担任上海永利带业制造有限公司和上海永利输送系统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2014 年 10 月至 2017 年 8 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2009 年 1 月至今担任本
公司董事长,兼上海永利输送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佩浩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亦嘉女士系其配偶,两人为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史佩浩先生与公司董事史晶女士系父女关系。截至公告日,史佩浩先生持
有公司股票 133,893,043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史晶女士,198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 9 月至 2010 年 6 月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9 月,获得英国布里斯托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2011 年 10 月起任职于本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2 年 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史晶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史佩浩、王亦嘉夫妇之女。截至公告日,史晶女
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黄晓东先生,1966 年出生,1989 年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本科学
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理事,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技术委员会委员,青岛模具行业协会副会长,2013 年
获青岛市首届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称号。1989 年至 2008 年在国营青岛塑料模具厂、
青岛塑料模具实业公司工作,历任 CAD/CAM 中心主任、模具分厂厂长、总工程
师、副总经理。2008 年至今担任青岛英东模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
英联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黄晓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354,608 股,持股比例为 10.44%,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司徒建新先生,1961 年出生,高中学历,2013 至 2014 年在北京大学修完
企业创始人顶层设计课程并取得结业证书,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2004 年至今,
担任 Plas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炜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
丰国际”)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CEO),负责炜丰国际的指导、监管、营销
和业务拓展工作;2011 年 3 月至今,担任 Broadway Precision Technology Ltd(BVI)
董事;2011 年 5 月至今,担任 Broadway Precision Technology Limited(HK)董事;
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司徒先生在塑料产品的喷涂、丝印、注塑
和模具领域拥有超过 20 年的业务、管理经验。
    司徒建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司徒建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6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恽黎明先生,1979 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2004 年至 2007 年历任上海市龚红春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律师,北京
众鑫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2004 年起受聘担任上海永利带业制造有限公司
常年法律顾问;2007 年至 2008 年 12 月担任上海永利带业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管理部经理;2009 年 1 月至 2017 年 8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10 月兼任上海永利输送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担任本公司董事、
总裁及董事会秘书,兼任炜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恽黎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恽黎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306,544 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于成磊先生,1977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1996 年 9 月至 2000 年 6 月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00 年 9
月至 2002 年 8 月就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员;2002 年 9 月至
2004 年 11 月担任辽源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2004 年 12 月至 2006
年 4 月就职于上海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人;2006 年 5 月至 2011
年 5 月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业务经理;2011 年 6 月至 2011
年 8 月就职于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担任高级经理;2011
年 9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2 年 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现兼任卫
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熙菱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于成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于成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9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张杰先生,1963 年出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
化工大学材料学工学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材料学工学博士。2003 年晋升为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1987 年起任职于黎明化工研究院,历任黎明化工研究院聚氨酯
部课题组长与副主任、主任,黎明化工研究院科技部主任,黎明化工研究院副总
工程师等职务。2010 年进入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任职。2015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上海由
壬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及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梅思泰克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张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张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已获得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证书。


    王蔚松先生,1959 年出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上海财
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同济大学工学学士、工学硕士,管理学博士。自 1982
年起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15
年 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王蔚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王蔚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已获得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张泽传先生,1976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 10 月至 1999 年 8 月担任江西省永丰县商业局文秘。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4 月历任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04 年 5 月
至今担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5 年 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现兼任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
    张泽传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张泽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已获得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姜峰先生,1969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1 年至 2000 年起就职青岛海信电器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塑料制品厂副厂长、
厂长;2000 年至 2001 年就职于南京港泰电子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任职常务副
总经理;2008 年至今就职于英杰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英东模塑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先后任职总经理、董事及英杰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9 月,担任本公司监事;2017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公告日,姜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9,439,14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甯豪良先生,1960 年出生,毕业于香港浸会大学,获得经济学荣誉文凭,
中国香港居民。1984 至 1987 年就职于恒生银行;1987 年至 2004 年担任三菱东
京日联银行香港分行的助理总经理;2005 年 1 月加入炜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担任副总经理和执行董事;2010 年 12 月起至今担任 Plastec Technologies, Ltd 首
席财务官(CFO)和执行董事。
    截至公告日,甯豪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董毅女士,1977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2000 年 7 月至 2014 年 2 月于上海海关工作,历任科员,科级干部;
2014 年 3 月起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销售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董事及
审计部门负责人。
    董毅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董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况。


    魏冉女士,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学位,
于 2014 年 5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 年 7
月起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从事证券事务相关工作,2014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
    魏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魏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