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7-08-17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7-07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
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上午 11 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
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简小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
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公司
为浙江瑞丰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事
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瑞丰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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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7-078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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