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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光电: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2018-04-10  

						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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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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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

                                                    致同专字(2018)第 441ZA3607 号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
电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
附的瑞丰光电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
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有
关规定,编制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资料是瑞
丰光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
益明细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
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
们结合瑞丰光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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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审核报告仅供瑞丰光电公司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向境内社
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一八年 四 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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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68,756.78      -1,496,782.32         -629,703.7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67,284,431.42     16,599,271.28        11,686,252.13
   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        -2,853,145.95                 -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685,884.76      1,888,667.30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            14,644,076.64                 -                  -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
                                                                               -                   -                  -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                   -                  -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4,347,941.17                -                  -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09,504.58     -3,208,166.74          134,750.3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264,700.00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74,423,490.29     10,929,843.57        11,191,298.76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0,983,379.14      2,311,697.46           638,316.87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63,440,111.15      8,618,146.11        10,552,981.89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726.50             -102.56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63,439,384.65      8,618,248.67        10,552,981.89
注:表中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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