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4-10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8-03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拟为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涛光电”)、浙江瑞丰光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江瑞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玲涛光电、浙江瑞
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玲涛光电拟在银行办理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的综
合授信,公司拟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玲
涛光电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浙江瑞丰拟在银行办理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综合
授信,公司拟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浙江
瑞丰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日期:2006 年 4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王伟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3350 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鹤洲恒丰工业城 B15 厂房五、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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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经营范围:光电产品的销售、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
与瑞丰光电关系:公司持有玲涛光电 100%的股权,玲涛光电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玲涛光电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资产总额 297,457,300.29
负债总额 141,468,638.56
净资产 155,988,661.73
营业收入 237,845,065.01
利润总额 30,912,969.09
净利润 26,777,318.86
(二)浙江瑞丰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龚伟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 126 号。
公司的经营范围:光电技术研发;照明灯具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生产、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瑞丰光电关系:公司持有浙江瑞丰 100%的股权,浙江瑞丰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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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8-036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浙江瑞丰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资产总额 541,575,340.38
负债总额 296,410,428.09
净资产 245,164,912.29
营业收入 224,665,119.80
利润总额 73,934,628.97
净利润 59,085,797.10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玲涛光电在银行办理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玲涛光电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内;拟为浙江瑞
丰在银行办理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
浙江瑞丰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内;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玲涛光电、浙江瑞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
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
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玲涛光电、浙江瑞丰在银行办理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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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8-036
监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玲涛光电、浙江瑞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
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
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
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被担保对象玲涛光电、浙江瑞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
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
2、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3、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公司为玲涛光电、浙江瑞丰在银行办理综合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48,000 万元:1、为全资子公司玲涛光电
担保总额为:10,000 万元,实际已使用 4,521.00 万元;2、为全资子公司浙江
瑞丰担保总额为:38000 万元,实际已使用 11,314.7322 万元。
子公司对母公司担保总额为 10.03 亿元,实际已使用 1.13 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14.8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21.02%。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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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之事前认可意
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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