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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18-06-21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8-06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
年6月21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伟斌先生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龚伟斌先生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8年6月21日算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1、增持人:龚伟斌
     2、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3、增持计划:拟在未来12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
万元人民币,不高于1亿元人民币。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龚伟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7,253,758股,占公司总
股本552,579,221的比例为24.8387%。
     4、本次拟增持股份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将基于公司股票价值的
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
划。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计划
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
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二、增持目的
       1、增持人认为: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未来发展战略的认可,同时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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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8-064

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相关情况,并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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