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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莱特: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陈思平)2019-04-26  

						                                               宝莱特: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莱特”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
2018 年度的工作中, 竭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及各自的
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自出
席了 8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大会会议,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
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
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作为宝莱特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8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
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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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5 月 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
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4、2018 年 7 月 16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关于延长对控股子公司宝瑞医疗、深圳宝原提供担保期限的议案》、《关于向
控股子公司宝瑞医疗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关于延长对全资子公司申宝医疗提供担保期限的议案》、公司 2018 年上半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宝原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公司 2018 年前三季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关于延长对全资子公司申宝医疗提供担保期限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柯瑞迪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解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召开、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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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18 年度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
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
议,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审核,积极研究符
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出谋划策。

四、2018 年度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除到公司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调查外,本人还充分利
用出差间隙等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与公司管理层、技术研发人员、销售人员等
进行面谈,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
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销售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2018 年度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出差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
理、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交流、
分析,并用自己专业知识给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建议。
    3、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等
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不断督促公司健
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效率,规范公司运作。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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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
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18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也
没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
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
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陈思平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