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2019-04-26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修改后
原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条款
第十三 公司的特许经营范围是: 研究生产和销售 第十三 公司的特许经营范围是: 研究生产和销售
条 医疗器械(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核发 条 医疗器械(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核发的
的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企业许可证载明 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企业许可证载明的
的许可项目为准); 一般经营范围是: 与医 许可项目为准); 一般经营范围是: 与医疗
疗器械相关的仪器仪表及其零配件以及与 器械相关的仪器仪表及其零配件以及与产
产品相关的软件。 品相关的软件;技术推广服务、技术咨询;
前款描述的经营范围以经公司登记机 兼营医疗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
关核准的营业执照载明的描述为准。 租赁。
前款描述的经营范围以经公司登记机
关核准的营业执照载明的描述为准。
第二十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第二十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
二条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 二条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
公司的股份: 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的。 立决议持异议,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 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司股份的活动。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 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第二十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
三条 之一进行: 三条 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认可的其他方式。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
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 第二十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
四条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 四条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股东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 大会决议。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属于第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应当在 6 个月内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
转让或者注销。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收 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购的本公司股份, 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股份总额的 5%;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 10 日内注销;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所收购的股份应 的,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
者注销。
第二十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十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七条 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 七条 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
及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 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有的本公司股份,如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 股份,如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
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
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应当遵守《上市公 个月内,应当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
股份实施细则》中的限制性规定;离职满 的限制性规定;离职满半年后,三年内每
半年后,三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五。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