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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莱特: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24  

						                                             宝莱特: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约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
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
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
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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