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2018-03-01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18-027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信诺”)之控
股子公司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保理”)为抓住新形势
下进一步发展的战略先机,顺应政策的导向,利用地域的优势,实现精细化的业
务分类管理及合理的区域布局,使用自有资金在广州南沙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金
诺(广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保理”或“标的公司”),认缴
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出资比例 100%。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金诺保理股东会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接到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诺保理的通知,金诺(广州)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已取得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但还未完成出资及后续其他相关登记手续,尚
未开始正常营业。现将标的公司的工商信息公告如下:
名 称:金诺(广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PM0951
住 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X1301-G5259(集
群注册)(J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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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崔鹏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01 月 25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商业保理业务
股权结构: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决定产生。执行
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人,由股东
决定产生。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注:金诺(广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还未完成出资及后续其他相关登记手续,
还未开始正常营业。
三、《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1、金诺(广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
2、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占比
100%。
3、广州保理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决定产生。执行董事任
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4、 广州保理设经理,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5、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人,由股东决定产生。
6、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认为必要时有权更换经理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
7、公司的营业期限永久经营,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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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金诺保理公司在珠三角区域的布局,抓住进一步发展的战略先机,顺
应政策的导向,利用地域的优势,实现精细化的分类管理及合理的区域布局,金
诺保理本次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金诺(广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存在的风险
新公司的设立将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风险控制
问题。金诺(广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应在今后的发展中,明确发展、经营策略,
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加强成本测算,增强市场
应对能力。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全部为金诺保理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长期
来看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五、备查文件
1、《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2、《营业执照》。
3、《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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