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5-07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18-066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信诺”)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告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04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昌华先生计划自 2018 年 4 月
2 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018 年 5 月 4 日,黄昌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以
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了本公司 341,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67%,增持金
额为 541.3034 万元。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昌华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
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
康的发展。
3、增持方式:根据资本市场情况,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拟增持的股份来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票。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拟增持金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昌华累计合计增持不低于人
民币 2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
7、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黄昌华先生将根据其对
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8、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 2018 年 4 月 2 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增持不会在
1/3
敏感期、窗口期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进行,若因筹划重大事
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
及时披露。
9、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10、本次集中竞价增持数量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元
增持主体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黄昌华
2018.5.4 集中竞价 341,000 15.874 0.0767%
11、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黄昌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51,656,675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34.1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559,2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35%。合计持股数量为 153,215,8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4.47%。
本次增持后,黄昌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51,997,675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34.20%。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559,2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35%。合计持股数量为 153,556,8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4.55%。
二、后续增持计划情况
黄昌华先生将根据资本市场情况,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方式
继续实施增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
式。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
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黄昌华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
2/3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5 月 07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