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信诺 股票代码:300252 信息披露义务人 1:黄昌华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张田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1 / 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15 号准 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信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还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相关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 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 者注意。 2 / 20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股份变动计划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股份变动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及本次变动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三、协议主要内容 ...................................................................................................................... 8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附加条件、补充协议等情况 ................................................................ 1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0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 10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昌华作为公司董事长的相关情况 .................................................... 11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情况 ........................................................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6 一、备查文件............................................................................................................................ 16 二、查阅地点............................................................................................................................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8 3 / 20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 下特定意义: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15 号准则》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 指 黄昌华、张田 让方、转让方 指 黄昌华、张田与赣发投签署的《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 《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指 本《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书》 指 黄昌华、张田向赣发投协议转让其合计持有的金信诺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46,224,306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金信诺总股本的 8%)的 股份转让 行为。 公司、上市公司、金 指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诺 赣发投 指 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前海欣诺 指 深圳市前海欣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4 / 20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黄昌华 性别: 男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国籍: 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4401061968XXXXX 职务: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张田 性别: 女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国籍: 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621011973XXXX 职务: 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张田女士为黄昌华先生的妻姐,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黄昌华作为有限合伙 人通过深圳市前海欣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35%的股份。 5 / 2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黄昌华先生持有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代码:002886,简称:沃特股份)7.23%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田 女士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 5%的情况。 6 / 20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股份变动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金信诺 A 股股份,目的 在于引进战略投资股东,促进公司与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赣发投”)的战略合作,借助对方的资金、土地、政策、企业性质、管理能 力等优势,将公司的战略规划与赣发投的金融服务、市场运作业务进行深度融合, 为公司提供充裕的资金支持,有利于通过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的合作方式,充 分发挥公司在市场、技术、行业竞争力、上市公司影响力上的优势。其次,赣发 投的战略入股,将有效解决公司大股东的质押风险与压力,使企业家能够专注于 产业发展,促进公司健康良性发展,实现共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 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 2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及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占公司 持股占公司 直接持股数量 总股本比例 姓名 直接持股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股) (%) 黄昌华 198,824,140 34.41% 181,490,025 31.41% 张田 52,789,201 9.14% 23,899,010 4.14% 合计 251,613,341 43.55% 205,389,035 35.55% 本次权益变动前,黄昌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98,824,140 股 A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34.41%),通过前海欣诺间接持有公司 0.3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张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52,789,201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14%);黄昌华 先生与张田女士共直接持有公司 251,613,34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5%)。 本次权益变动后,黄昌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81,490,02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31.41%),通过前海欣诺间接持有公司 0.35%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张田 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23,899,01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14%);黄昌华先生与张 田女士共直接持有公司 205,389,03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55%)。本次协 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9 年 5 月 1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赣发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黄昌华先生向赣发投转让 17,334,115 股金信诺的股份(占金信诺已发行股份总数 的 3.00%),张田女士向赣发投转让 28,890,191 股金信诺的股份(占金信诺已发行 股份总数的 5.00%);黄昌华先生与张田女士共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赣发投转让其持 有的金信诺 46,224,306 股 A 股股份,占金信诺总股本的 8.00%。 三、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签署主体 转让方:黄昌华(甲方 1)、张田(甲方 2) 受让方: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2、标的股份 8 / 20 甲方 1 拟将其持有的 17,334,115 股金信诺股份转让给乙方,甲方 2 拟将其持 有的 28,890,191 股金信诺股份转让给乙方,转让方拟向受让方以协议转让的方式 转让其持有的金信诺合计 46,224,30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以下简称 “标的股份”),受让方拟向转让方受让前述标的股份。标的股份全部为 A 股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3、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转让价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拟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向乙方转让标的股份。经甲 乙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 10.93 元/股。本次交易的交易总价款为 人民币 505,231,664.58 元。 (2)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对价由乙方分三期支付: 第一期为:在乙方与上市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乙方向甲方支 付的诚意金抵扣作为第一期股份转让款,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上述款项乙方已支 付完毕; 第二期为:在甲乙双方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过户登记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的 第一期及第二期股份转让款合计应达到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80%; 第三期为:在甲乙双方于中登公司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且乙方取得 中登公司确认证券过户登记文件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交易总价款 的剩余款项。 4、标的股份交割 甲方与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向深交所提出 就本次协议转让出具确认意见书的申请,并于深交所就标的股份协议转让出具确 认意见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与标的股份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 享有和承担。 5、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交割完成后,乙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股份的,甲乙双方 就转让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1)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届时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交易 时间、交易对象及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9 / 20 (2)如果乙方未来出让本次交易标的股份获得的收入低于本次交易标的股份 转让价款,甲方将在乙方完成标的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后 10 日内对乙方进行现金 补偿,补偿金额为本次交易价款与出让收入的差额。甲方 1、甲方 2 对前述差额承 担连带补偿责任。 6、协议的成立、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且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 自乙方就本次交易完成内部审批手续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附加条件、补充协议等情况 除已披露的情形外,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及 就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安排、亦不存在就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的其他安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黄昌华先生直接持有金信诺 A 股股份数量为 198,824,14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52,142,590 股;张田持有金信诺 A 股 股份数量为 52,789,201 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黄昌华先生所持公司 A 股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 133,095,400 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 A 股股份的 66.94%,张田女士所持公司 A 股股份中仍处 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 9,73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 A 股股份的 18.43%。黄昌 华先生与张田女士所持公司 A 股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42,825,400 股 , 占 其 直 接 所 持 公 司 A 股 股 份 的 56.76%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577,803,834 股的 24.72%。 截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 任何质押、查封、冻结及其他形式或性质的担保或权利负担,不存在任何权利限 制。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2 日、2015 年 6 月 4 日、2015 年 6 月 18 日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关 10 / 20 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田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前后持股种类和持股数量为: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张田 合计持有股份 17,082,900 15.82% 40,607,078 9.94% 其中:有限售 17,082,900 15.82% 0 0 条件股 其中:无限售 0 0 40,607,078 9.94% 条件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昌华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前后持股种类和持股数量 为: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黄昌华 合计持有股份 43,416,000 40.2% 151,656,675 37.12% 其中:有限售 43,416,000 40.2% 113,742,505 27.84% 条件股 其中:无限售 0 0 37,914,170 9.28% 条件股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昌华作为公司董事长的相关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昌华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黄昌华除在湘潭同康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兼任监 事之外,不存在在除金信诺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在上市公 司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和 行为,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且黄昌华已履行诚信义务,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 11 / 20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12 / 20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 份的情况。 13 / 2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4 / 2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黄昌华 张田 2019 年 5 月 15 日 15 / 2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份转让协议》; 3、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地址:深圳 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6 楼,查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 11:30,下午 1:30-5:30。投资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 阅本报告书全文。 16 / 20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黄昌华 张田 日期: 2019 年 5 月 15 日 17 / 2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金信诺 股票代码 300252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 黄昌华、张田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名称 址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注:黄昌华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 权益变动方式 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姓名 直接持股数量(A 股) 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上市公司已发行 黄昌华 198,824,140 34.41% 股份比例 张田 52,789,201 9.14% 合计 251,613,341 43.55% (备注:除上述外,黄昌华通过前海欣诺间接持有公司 0.35%的 A 股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后 姓名 直接持股数量(A 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后,信息披露义 黄昌 181,490,025 31.41% 务人拥有权益的 华 股份数量及变动 张田 23,899,010 4.14% 比例 合计 205,389,035 35.55% (备注:除上述外,黄昌华通过前海欣诺间接持有公司 0.35%的 A 股股票) 18 / 2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备注:尚未明确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是 □ 否 ■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备注:不适用) 19 / 20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黄昌华 张田 日期: 2019 年 5 月 15 日 20 /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