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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信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7-22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19-075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7 日至 2019 年 6 月 27 日期间累计回购
股票 1,000,000 股,已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故截至本次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数为 576,803,834 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7 月 22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7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1
日下午15:00—2019年7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昌华先生。
    4、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均未出席本次会议,未对议案进行投
票表决。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6 楼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9 人,代表股份
276,223,01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8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75,360,653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3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62,36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495%。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62,56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4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62,36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49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
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每项议案的
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223,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条款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223,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166,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57,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5,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918%;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8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
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