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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能环保: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14-08-0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被保荐公司名称: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
公司                               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1-38784899*824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21-38784899*874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玉龙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1楼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7、保荐机构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无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无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2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行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具体
                                                    承诺
                                                              解决措施
1、发行人承诺:
不为激励对象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
                                                     是          无
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瞿建国及上海高森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森投资”)、韦嘉、瞿建
                                                     是          无
新、瞿佩君承诺:
自开能环保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3
个月内,本承诺人将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
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本承诺人在本次
发行前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开能环保的股票,也不
会促使或者同意开能环保回购部分或者全部本承诺人
所持有的股份。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瞿建国、
杨焕凤、顾天禄、奚品彪、周忆祥、瞿佩君、高国垒
以及担任营销总监的股东韦嘉、担任上海销售公司业
务副总经理的股东瞿建新分别承诺:
本承诺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
所持有的开能环保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是   无
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开能环保股份。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瞿建国、杨焕凤承诺:
本承诺人通过高森投资间接持有的开能环保的股份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
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本承诺人
在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开能环保的股票,也不会促
使或者同意开能环保回购部分或者全部本承诺人所间      是   无
接持有的股份。在上述限售期满后,本承诺人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通过高森投资间接持有的开能环保的
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通过高森投资间接持有的开能环
保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
诺人所间接持有的开能环保股份。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是   无

                                   4
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瞿建国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
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
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本承
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
经理等)以及本承诺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保
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义务,
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进行同业竞争,本承诺人并
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
全部赔偿责任。
(3)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与发行人存在
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6、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承诺:
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持有开能环保
5%以上股份的股东鲁特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高森投资、杨焕凤女士已出具书面承诺:
“(1)本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
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     是   无
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本承
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
经理等)以及本承诺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保
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义务,
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进行同业竞争,本承诺人并

                                   5
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
全部赔偿责任。
(3)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与发行人存在
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
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                   无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6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1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珏




                                                          孙玉龙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