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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达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公告2018-09-28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320                证券简称:海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于2018年8月
29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阴清华泡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塑机”)、
控股子公司江阴海达集装箱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集装箱”)及江阴海达
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新能源”)向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无锡银行江阴支行”)申请合计人民币2,500万元的贷款提
供保证担保。其中,清华塑机申请贷款500万元、海达集装箱申请贷款1,500万元、
海达新能源申请贷款500万元。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为清华塑机向无锡银行江阴支行申请贷款 500 万元的担保

    2018 年 9 月 26 日,公司与无锡银行江阴支行签署编号为锡农商保字[2018]第
0145010926001 号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清华塑机向无锡银行江阴支行申请贷
款 500 万元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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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保证金额:500 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金及利息等

    5、保证期间:

    (1)主合同约定的清华塑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清华塑机垫
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4)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与清华塑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
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
到期的,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有权要求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
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提前到之日起二年。

    (二)为海达集装箱向无锡银行江阴支行申请贷款 1,500 万元的担保

    2018 年 9 月 26 日,公司与无锡银行江阴支行签署编号为锡农商保字[2018]第
0145010927001 号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海达集装箱向无锡银行江阴支行申请
贷款 1,500 万元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2、保证金额:1,500 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金及利息等

    5、保证期间:

    (1)主合同约定的海达集装箱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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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海达集装箱
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4)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与海达集装箱就主合同债务履行
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
到期的,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有权要求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
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提前到之日起二年。

    (三)为海达新能源向无锡银行江阴支行申请贷款 500 万元的担保

    2018 年 9 月 26 日,公司与无锡银行江阴支行签署编号为锡农商保字[2018]第
0145010926003 号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海达新能源向无锡银行江阴支行申请
贷款 500 万元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2、保证金额:500 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金及利息等

    (1)主合同约定的海达新能源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海达新能源
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4)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与海达新能源就主合同债务履行
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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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的,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有权要求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
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提前到之日起二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最高额担保为 29,80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2.7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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