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泰格医药: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2018-06-21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18)042 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发布公告杭州

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医药”或“公司”)下属投资平台杭州泰格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与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药业”)

和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资本”)共同发起设立九洲中钰医药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投资基金总规模拟为人民币20亿元,

分三期完成:I期为5亿元,II期为5亿元,III期为10亿元。I期中泰格医药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万元,九洲药业认缴出资人民币1亿元,中钰资本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其余

由各方共同募集。

    本次投资主体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6年4月22日,系本

公司专业投资平台,由两名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泰格医药科技

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进展情况


                                           1
    1、公司已于近日签署《宁波钰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该合伙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合伙企业名称:宁波钰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CHBMN2G

    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88、76号B幢1层67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市鄞州中钰惟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5月14日

    合伙期限:2018 年5月1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

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伙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宁波市鄞州中钰惟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68号鄞州金融大厦A幢10层1037室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贤明

    成立日期:2016年6月8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30212MA28259U51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

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2
   宁波市鄞州中钰惟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编码为P1033314。

   2、名称: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花莉蓉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44,784.6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生产。 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

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制造、销售;医药、化工产品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

经营进出口业务。

   3、名称: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东里8号院3号楼8层801内0901室

   法定代表人:禹勃

   成立时间:2005年2月4日

   注册资本:12,679.6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财务

咨询。

   截止公告日,九洲药业和中钰资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其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九洲药



                                       3
业和中钰资本当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

    投资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3,1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缴付,宁波市鄞州

中钰惟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出资100万元。泰格股

权作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LP),出资2,000万元。全体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伙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认缴出资    承担责任方式

          宁波市鄞州中钰惟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无限责任
                                                  100.00
         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责任
                                                 2,000.00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10,000.00
                 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1,000.00
                           合计                                       \
                                                13,100.00
    2、存续期限

    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为十(10)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其中,作为投资基

金的运营期限为五(5)年,其中投资期三(3)年,退出期二(2)年,自首期缴款书面

通知载明的付款到期日起计算。经实缴出资占比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投

资期及退出期均可延长,最多可分别延长一年。根据适用法律,尽管投资基金运营期限

届满,本合伙企业仍将作为一家有限合伙企业而继续存续,直至其依照本协议或适用法

律被解散为止。

    3、本基金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市鄞州中钰惟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

人。


                                          4
    4、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5)名委员组成,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二(2)名委

员,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派(2)名委员,本合伙企业聘

用一(1)名外部专家委员。外部专家委员需经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认可。委员发

生变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委员变更后三(3)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管理人,新委

员的资格自变更之日起生效。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不领取报酬,

外部专家委员除外。

    5、管理费:

    年度管理费=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2%。

    6、投资限制

    (1)非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通过,本合伙企业对任何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能超过

本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30%】的限制。

    (2)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内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①不得投资于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及投资基金,经基金全体合伙人同意除外;

    ②不得对外贷款及担保;

    ③除监管机构许可的私募基金闲置资金投资许可范围,原则上不得从事二级市场股

票、期货、房地产项目、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

    ④不得对外借款进行投资;

    ⑤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

    ⑥不得开展可能导致本合伙企业合伙人违反中国证监会或其所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

规定的投资或其他业务经营活动。

    7、基金的收益分配

    本合伙企业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益在扣除普通合伙人在该项目中实缴出资额和根据



                                      5
其实缴出资比例计算对应收益后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分配:

    (1)归还有限合伙人在该项目中的实际出资。100%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各有

限合伙人均收回其在该项目中的实际出资额为止。

    (2)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100%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在该

项目中的实际出资额的内部收益率达到8%/年(单利)为止(核算收益率的期间自各合伙

人实际出资全部到位起到收回各该出资之日止)。

    (3)弥补普通合伙人回报。10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分配额相当于根据以

下公式计算的金额: (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 / 80%)* 20%

    为避免歧义,普通合伙人基于其实际出资额所获分配的部分不计算在上条累计数之

内。

    (4)经过上述分配如有剩余的部分,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普通合伙人

20%、有限合伙人80%的比例进行分配。

    五、设立投资基金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设立投资基金,可以结合公司在医药临床研究领域的专业优势,拓展公司

投资渠道,获取投资收益。同时该合作模式也将帮助公司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发展优质

项目储备。

    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在合伙企业后续经营中,可能存在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

退出等多方面风险因素。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6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