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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智能: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7-12-15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17‐142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2017 年 12 月 1 日,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
卡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外,并通
过公司内网发布了《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
示》。
   (1)公示内容: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17 年 12 月 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时限达到 1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网站公示
   (4)反馈方式: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
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
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拟激励对象的工资单及公司为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
会保险基金的凭证。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